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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昆明市检察院:强化法律监督为昆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时间:2019-09-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3年至今,昆明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万余人,提起公诉10万余人;

全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截至今年7月,批准逮捕882人,提起公诉571人;

坚定不移“打虎”“拍蝇”,2013年至监察体制改革前,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嫌疑人1650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63人(含厅级17人);

建成12309“一站式”便捷服务窗口;

公益诉讼至今已立案110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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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毕春华在昆明市“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系列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一路走来,昆明检察事业始终与改革开放同向,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同步,与法治建设同行,伴随祖国前进的脚步,在昆明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昆明检察工作实现了长足发展。

昆明检察院一直秉承发展思路和司法理念持续更新。做到从“严格执法、狠抓办案”,到“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再到“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让这些工作方针、总体要求一脉相承,持续创新。同时,让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完善和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昆明市检察院检察人员从1978年的52人到今天的220人,特别是1995年检察官法颁布实施,检察队伍管理走上了法治化轨道。昆明市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并连续两届获评全国文明单位,涌现出以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杨竹芳同志为代表的一大批忠于职守、无私奉献、公正司法、勇于创新的先进典型。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秉承和发扬建国以来的宝贵经验,努力把人民检察制度坚持好、发展好,为昆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毕春华说。

6年提起公诉10万余人

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从严从实从细抓好保安全护稳定工作,在平安昆明建设中作用更加彰显。2013年至今,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万余人,提起公诉10万余人。全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截至今年7月,批准逮捕882人,提起公诉571人,成功办理了周某等20人涉黑案、李某某等18人涉黑案、马某某等17人涉恶案等一批大要案件,确保专项斗争在检察环节高质高效推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版,2013年至今,共处理涉法涉诉信访6000余件。特别是今年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全部实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重复信访下降83.3%,群众满意度提升。市检察院和五华、盘龙等5家基层检察院分别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依法打击“套路贷”“校园贷”


主动为昆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检察工作在中心工作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先后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市、经济发展新常态、科技创新、生态文明建设、民营经济发展等重要决策部署制定7个实施意见,切实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依法打击“套路贷”“校园贷”、集资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013年至今,批准逮捕3569人,提起公诉4406人,依法妥善办理“e租宝”“金座”“泛亚”等重大案件,运用检察力量和检察智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依法打击虚报冒领、套取侵吞扶贫资金等犯罪,同时推动司法救助与精准脱贫衔接,将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263名困难群众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发放救助金600余万元,确保党和国家扶贫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依法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2013年至今,批准逮捕446人,提起公诉1209人,提前派员介入东川“牛奶河”、寻甸“先锋化工”等重大环境污染案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督促环境监管部门积极履职,为绿色成为昆明最厚重的底色、最具竞争力的优势持续作出检察贡献。

“打虎”“拍蝇”共立案侦查1650人


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全力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服从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打虎”“拍蝇”。2013年至监察体制改革前,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嫌疑人1650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63人(含厅级17人)。主动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形势和要求,圆满完成转隶任务,协同建立职务犯罪监察调查与检察环节衔接办法,对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决定逮捕52人,提起公诉211人,为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诠释检察忠诚。

全面推行检察官员额制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推行检察官员额制,全市共遴选369名员额检察官,搭建检察官办案组45个和独任检察官办案组283个。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核心,严格执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和办案情况通报制度,开展常态化案件评查工作,对案件质量全流程监控。完成全市两级检察院大部制改革,内设机构精简率达62%。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全面实施捕诉一体工作机制,认真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完善非法证据排除、侦查人员出庭、庭前会议等工作机制,坚决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环节。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人民监督员一律由市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选任和管理,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各关键环节一律接受监督。

建成12309“一站式”便捷服务窗口

主动拥抱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新时代,借助信息、数据的力量,为昆明检察又好又快发展插上科技的翅膀。制定《“智慧检务·昆明”总体思路和初步建设方案》,深化应用电子检务工程“六大平台”,建成智能语音识别系统、远程提讯室和远程科技法庭公诉室、案件线索智能分析推送平台、f刑罚变更执行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启用环境公益诉讼协作平台和以无人机为基础的“昆检慧视”案件勘验办案辅助系统,建成12309“一站式”便捷服务窗口,打造“人工智能+司法为民”新模式,开展控告申诉、法律咨询、案件信息查询等工作,检察办案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市检察院、官渡区检察院入选首批“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

公益诉讼立案1100余件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开创性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2017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正式予以确立。昆明检察机关牢牢抓住公益这个核心,开展“保护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至今已立案1100余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99件,均得到回复并整改。开展“保护江河湖海、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专项活动”“滇池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至今已办理环境资源领域诉前程序案件205件,起诉22件,督促修复被损毁和违法占用林地、耕地3864.7亩,整治污染土地550余亩,关停4家、整治9家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重启晋宁区“中国前寒武系(震旦系)地质自然遗产”的宣传保护,规范安宁温泉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官渡、西山、安宁3个基层检察院办理的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选为全国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落实未成年人检察制度,在全省率先建立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设立“关爱青春基金”,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跟踪帮教、观护教育、就业培训,促进回归社会。全面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主导推动昆明市建立校园性侵害未成年人“个案介入保护、类案协同预防、联合督导检查和追责问责”的联动机制,典型案例入选“云南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优秀案例”,“昆明未检工作模式”被《检察日报》在全国推广。

面对新时代新机遇,昆明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接续奋斗,拼搏前行,争做新时代追梦的检察人,努力建设一流昆明检察业绩、锻造一流昆明检察队伍,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更加满意的检察答卷。

来源 | 云报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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