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文件(九)
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年2月2日在昆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上
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维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5年工作回顾
2025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十五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积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奋发进取、真抓实干,以“争排头、创一流”的韧劲,服务“六个春城”建设。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4.2万件,工作质效稳中有进。61件案事例入选省级以上典型案事例、同比增长35.6%,其中全国典型案事例13件、同比增长30%。
一、坚持为大局服务,确保检察履职正确方向
紧扣“一个跨越”“三个定位”“开创发展新局面”总纲,深入贯彻市委实施意见,在讲落实中见行动。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开展反分裂反渗透反颠覆反恐怖反邪教斗争。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恶犯罪3件39人;立案侦查的1件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获评全国检察侦查优秀案例。持续参与公共安全等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办理起重机特种作业设备“无证”操作等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4件,助力源头防范;全市起诉失火、重大责任事故等犯罪同比下降10%。东川区检察院推动清运金沙江部分河道堆积的砂石料2.67万吨,保障汛期行洪安全,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认定为有代表性高质效案件。
标本兼治促进社会安定。设立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增强工作整体性、协同性。全市受理审查逮捕9289人、同比下降7.77%,受理审查起诉12590人、同比下降20.25%。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严重犯罪保持严的震慑,起诉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368人,同比下降3.66%,社会治安形势趋稳向好;对情节轻微的,依法决定不批捕1442人、不起诉1195人;10044名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一审服判占比98.94%,高于其他案件5.75个百分点。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围绕案件反映的深层次问题,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7件,助推源头治理,2件入选全省高质效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服务保障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融入“面向南亚东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发展,积极服务昆明中央法务区建设,持续实施磨憨检察三年发展规划,起诉走私、偷越国(边)境等犯罪373人,同比下降62.63%,官渡区检察院1件案件入选全省惩治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典型案例。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办理涉缅甸等跨境电诈系列案件,起诉1473人,引导公安机关深挖彻查,追捕追诉34人。用好20名涉外检察人才,开展“高质效履职服务磨憨国际口岸高质量发展”蹲点调研,首次引入6名高校法学专家挂职,带动理论前沿探索,“检察视角下中国——东盟跨国有组织犯罪案件刑事司法协助机制研究”获最高人民检察院课题立项,努力为涉外法治建设贡献昆明样本。
守护绿水青山美好家园。积极融入“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313人,同比上升29.34%;办理生态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33件,助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8件生态检察案件入选省级以上典型案例。聚焦滇池流域和水禽栖息地保护,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1件,推动治理污水直排、堤防线内复耕、非法捕猎、湿地公园外来物种“红火蚁”入侵等问题,协力守护“绿美春城”。深化“府检联动”,市检察院办理首例支持行政机关起诉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获得人民法院支持、判处非法倾倒有毒废水企业赔偿5297万元;富民县检察院围绕历史遗留矿山修复问题,协同行政机关治理53座已关停10余年的无主矿山,推动修复土地1681.38亩,入选全国优秀案例。
服务“四季如春营商环境”建设。坚持依法惩处与平等保护相结合、打击犯罪和保障发展相统一,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764人,同比上升9.61%。协力护航金融安全,起诉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金融领域犯罪180人,同比上升18.42%,1件虚拟货币洗钱案入选全省惩治洗钱犯罪典型案例。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制定43条检察措施,纠正破坏市场公平竞争、损害消费者权益等案件79件,立案办理全省首例趋利性执法检察侦查案件。持续开展地理标志产品公益保护行动,督促行政机关查处假冒“八街玫瑰”、缅甸大叶茶冒充“普洱茶”等一批侵权案件,护一个产业、促一方发展。五华区检察院办理首例网店“虚假交易”刷单骗补案,推动电商平台增设“法律提示窗口”,助力解决企业发展中的烦恼,工作成效被《检察日报》专题报道。
协力深化反腐败斗争。协同推进执纪执法和刑事司法高效顺畅、有机衔接,依法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281人,同比上升18.07%;起诉首例中管干部职务犯罪案件,获得广泛肯定。积极参与重点领域腐败治理,起诉原厅级干部1人、原县处级干部18人;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起诉受贿类犯罪100人、行贿类犯罪73人。配合推进基层治理,起诉1起社区工作人员贪污上亿元拆迁款案,彰显“打虎拍蝇”韧劲。
二、坚持为人民司法,检护民生共促幸福春城
围绕加快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幸福春城”,巩固拓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倾力诠释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在抓落实中见效果。
尽心履职办好民生案件。依法打击涉黄涉赌、盗窃诈骗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起诉3221人,同比下降14.06%,群众生活更加安宁。聚焦劳动者权益保障,支持农民工民事起诉181件,同比上升40%,帮助追回“血汗钱”583万余元;呈贡区检察院协同有关部门推动妇女权益保障,辖区内民办幼儿园女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率较整改前提高49.5个百分点。继续开展残疾人保护公益行动,推动解决汽车客运站无障碍设施设置不规范、无障碍停车位停靠点不足等4类10项问题,让高速发展更具春城“温度”。
守护“舌尖上”的三餐四季。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114人,同比上升90%;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办理隐瞒添加防腐剂、茶饮重金属超标等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0件;市检察院围绕部分医疗机构违规使用抗生素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推动治理,行政机关对271家医疗机构开展现场监督检查、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95份、行政执法立案49起,协力守护群众安康。
多元解纷践行“枫桥经验”。巩固“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成果,全市检察机关“全覆盖”入驻综治中心,形成法治化实质性解纷合力。全市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申诉218件,重复信访同比下降3.33%、涉检信访同比下降42.68%;为因案陷入生活困难的172名群众救急解困,发放司法救助金368.5万余元。积极发挥检察末端监督“降压阀”作用,促成民事和解29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8件,其中诉争5年以上12件、10年以上4件。某未成年人出生医学证明被他人冒领,直到12周岁仍然无法落户,其父多次申请换发未果后提起行政诉讼,但因超过法定期限无法立案。五华区检察院依职权监督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医院换发出生医学证明,解决孩子身份问题,获评全国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
关爱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积极参与“利剑护蕾·清源”专项行动,“零容忍”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73人,同比上升23.1%。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对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受理审查起诉602人、同比下降15.09%,对犯罪情节严重的,起诉427人;对主观恶性不大、情节较轻的,依法附条件不起诉108人。持续落实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对办案中发现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宾馆、医院、民宿等32家单位,督促追责到位。协同教体、公安等部门,深化未成年人犯罪治理,在嵩明县某初中试点对未成年人治安违法等严重不良行为,开展校内矫治干预,防止“小过”不管滑向犯罪。立足全市现有6所专门学校的优良基础,进一步规范检察履职与专门教育协同机制,全市未成年人罪错分级干预经验在全省检察机关交流,安宁市检察院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经验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市检察院“春城未检”品牌、五华区检察院“未小华”品牌,荣获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品牌一等奖。
保护国防军事、军人军属权益。持续开展“送法进军营”、关爱“军娃”行动,起诉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等涉军犯罪3人。加强军地协作,办理国防军事领域公益诉讼2件,与昆明军事检察院推动保障部队训练场周边安全、驻地电磁环境治理,1件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开展“滇西抗战”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办理案件4件,东川区检察院协同保护飞虎队“驼峰航线”抗战纪念设施行政公益诉讼案,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纪念抗战胜利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专题片中全国展播,讲好传承历史的昆明故事。
三、坚持为法治担当,协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昆明
围绕“特大城市综合治理能力提升”要求,开展“争排头、创一流”专项质效工作行动,在善落实中提水平,推动检察监督向新而行、以质图强。
突出诉讼监督工作重心。实质运行侦查监督协作配合办公室,强化技术辅助、穿透式审查、实质性监督,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078件,推动法律监督向更多解决深层次违法犯罪问题转变。东川区检察院办理1起涉毒洗钱案,依托技术辅助,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零包”贩毒次数由13次增加至1629次,涉案洗钱资金从3700元增至49.8万元,协力推动最大限度查明案件事实、不枉不纵。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纠正“应立不立”、“应撤不撤”案件333件,开展侦查活动监督1597件,纠正漏捕70人、漏诉145人。加强审判监督,刑事、民事、行政检察提出抗诉、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07件,同比上升22.49%;积极“强基育新”,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办案量占比79.32%,民事检察一体履职经验获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
加强执行活动全过程监督。持续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的检察监督力度,纠正严重违法行为430件,纠正脱管、漏管51人。完善“派驻+巡回+科技”刑事执行监督机制,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3194件,审查提出不同意见2691人,发出书面监督纠正意见152人。开展看守所交付执行监督,协同公安机关查明一起在押人员虚报身份案件,通缉24年的命案“逃犯”押解回籍后,被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获评全省“加强刑罚执行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典型案例。与人民法院协力攻坚执行难点,起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22人、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6人;开展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活动,人民法院采纳检察建议129件,其中对共性问题发出的类案建议60件。石林县检察院通过调查核实,发现被“终结本次执行”的公司已注销,建议人民法院恢复执行后,推动行政机关开展涉诉企业违规注销规避执行专项整治,有力维护生效裁判权威、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盘龙区检察院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推动行政机关兜底保障劳动者工伤保险待遇,成功化解一起历时10年,经过2次仲裁、9次诉讼、2次强制执行的纠纷,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
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全面履行检察公益使命,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14个法定领域,立办公益诉讼案件533件。与行政机关共同推动在诉前或行政磋商阶段解决问题,诉前整改比例达96.36%;对难点问题,坚持以“诉”的确认扛牢责任,依法起诉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民事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5件,人民法院支持率100%。4件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认定为有代表性高质效案件、19件案件入选省级以上典型案例。市检察院带领基层检察院办理涉金沙江上游牛栏江段、珠江水系南盘江段系列案件15件,推动属地铺设12240米管网解决农村生活污水直排问题、回收28.8万亩土地“地膜”等农业面源固体废弃物,努力“办理一案、治理一域”,其中1件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
持续推动数智赋能。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坚持科技辅助定位,推动数字检察战略从理念到实践生根。全市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236个,监督成案1396件、同比增长3.7倍,实现14个基层院主要业务类别“全覆盖”。盘龙区检察院在全国3500余个市县检察院中进入全国前30,获评全国法律监督模型应用竞赛“优胜提名院”,城郊地区检察院、晋宁区检察院研发模型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模型库上架,全国推广。市检察院承担全国检察智能化试点任务,研发“偷越国(边)境犯罪”辅助办案模块,实现由“跟跑”到与全国先进“并行”的跨越。
务实共建法治社会。注重在履职办案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连续5年开展见义勇为人员检察志愿服务,对在社交网络平台诋毁烈士、质疑舍己救人精神的错误言行,办理首例侵害烈士名誉、荣誉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昭示社会正气、正义。寻甸县检察院干警丁文涛汇聚“绿芽”志愿者力量,15年如一日敬老爱幼、扶贫济困,入选云南省十大法治新闻特别感动人物。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深入街道、村委社区开展普法强基工作。依托“两微一端”宣传阵地,发布检察官讲办案故事等普法信息2977条,全市6个检察院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成绩突出单位,用老百姓身边的检察故事,共同滋养良法善治社会风尚。
四、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从严锻造堪当重任的昆检铁军
始终牢记检察工作的根基在基层、检察事业发展的基础在队伍,一体推进检察机关党建业务融合,在履职尽责中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铁军。
坚决筑牢政治忠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党组“第一议题”学习2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及省市配套办法,请示报告251次。制定党建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年规划,推动全市检察机关党建业务深度融合。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口援疆安排,市检察院、宜良县检察院与新疆和田地区检察院、和田县检察院开展党建共建,在检察实践中凝聚“石榴籽”精神。
坚持不懈全面从严治检。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认真整改中央巡视组移交各项立行立改问题,以“钉钉子”的韧劲推动长治。牢记“勇于自我监督是检察履职的前提和基础”,坚持严的基调不放松,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认真开展保密纪律教育、检察工作管理纪律教育,自觉接受驻院纪检监察组监督,及时开展“以案为鉴加强纪律作风”警示教育,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严格队伍思想状况分析“一岗双责”,定人定岗定责,规范工作流程、细化风险防控,全面加强队伍监督管理。
加强案件质量管理。探索完善检察管理、评价体系,促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聚焦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要业务态势,常态化开展办案质效集中研判、重大案件联合组建专案组、两级院共同提前介入等工作,横向移送法律监督线索成案127件。创新“分级分层分类”案件评查,市检察院提级评查“诉判不一”等重点案件、“问题分级”开展质量讲评,全市“诉判不一”案件同比下降52.83%。全市评查各类案件4723件、同比上升58.86%,形成专项评查报告、办案指引20份,研究课题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立项,努力在解决问题中提升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提升能力夯实基础。开展“精培优育”工程,深化与上海、浙江、江苏等东部地区检察人才培养协作,组织开展业务竞赛、同堂培训70余期,参训3100人次。紧扣出庭能力建设,广泛开展庭审观摩、实训论辩等活动,4人获评“全省十佳公诉人”,西山区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的“零口供”贩毒、洗钱案获评全国优秀公诉庭,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成为全国检察机关30个优秀抗诉团队之一。持续夯实基层基础,开展青年干警“春城检韵·青蓝启新”培养行动。富民县检察院“精检善治”经验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一院一品”特色品牌,寻甸县检察院守护黑颈鹤越冬栖息地“鹤舞甸泽”品牌、禄劝县检察院协同保护红军长征历史文物“金沙圣火”品牌,入选全省检察文化品牌,建强老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全市9人入选全国检察人才库,27个集体、161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始终牢记“为人民履职,受人民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政协通报工作46次,用心办好代表建议、委员提案34件,满意率100%。热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与庭审观摩、调研视察、检察听证等活动1384人次,拟不起诉案件听证同比上升60.47%。自觉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履职制约,与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定期开展检律协作座谈,诚恳接受社会监督。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得益于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得益于各级人大、政府、政协的有力监督和支持,得益于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昆明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六个春城”建设的理念思路还需拓宽,护航昆明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安全的检察举措有待深化。二是相较“当好辐射中心建设的主力军和排头兵”要求,“四大检察”履职还有短板,改革创新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缺乏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创新举措、标志性成果。三是距离“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层基础还不够坚实,专家型、领军型、拔尖型人才仍然缺乏,干部违法违纪问题仍有发生,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还有薄弱环节。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奋发进取、真抓实干,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争排头、创一流,服务“六个春城”建设,更好运用法治力量支撑和服务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开创昆明发展新局面。
一是以更高站位筑牢政治忠诚。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从政治上看、在法治上办”的定力,讲落实、抓落实、善落实,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决做到党委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深化党建与业务相融互促、同频共振,为“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贡献坚强检察力量。
二是以更优履职服务中心大局。依法从严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坚定捍卫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立足全市发展阶段特点,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强化产权司法保护,助力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更好擦亮“四季如春营商环境”品牌。开展滇池、阳宗海高原湖泊和生物多样性检察公益保护专项行动,共建“湖滨春城”“山水花都”。积极融入“面向南亚东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发展,更好服务昆明中央法务区建设,持续加强磨憨检察工作,加大跨境犯罪、跨境商贸、涉外劳务等领域研究,努力为深层次“开放门户”提供高水平法治保护。
三是以更大力度提升监督质效。锚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对标“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要求,持续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强化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刑事检察职责,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加大民事、行政生效裁判和审判活动监督,全面履行法定领域检察公益诉讼职责,以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维护司法公正公信。坚持大局为重、民生为大,持续开展“命案防控”、“检护民生”、“利剑护蕾”等各类专项行动,持续做好检察听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司法救助等为民实事,以久久为功的定力,切实回应群众安全法治期待。
四是以更严要求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深入推进检察人员分级分类分层管理机制,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强化正向激励;深化落实案件质量管理与检务督察衔接机制,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反向约束;用好机关工青妇力量,用心用情帮助干警解决具体困难,以严管厚爱激励更好担当作为。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强化检察智能化建设。深化“精培优育”工程,加大对下指导和人才培养力度,加强基层院建设,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堪当时代重任的昆明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殷殷嘱托鼓舞人心,使命任务催人奋进。2026年,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更加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锚定目标任务,坚定信心、乘势而上,努力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开创昆明发展新局面做出更大检察贡献!
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秘书处
2026年1月31日 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