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接受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中共寻甸县委的领导,对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2.依法向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建议,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提出修改建议。
3.依照法律规定对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
4.负责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5.负责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6.对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违反法律规定,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行为,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
7.负责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看守所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8.受理向县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
9.负责应由县人民检察院完成的理论研究工作。
10.行使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以及其他应当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八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办公室和政治部。设派出机构2个,分别为派驻金所检察室、派驻倘甸检察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昆明市人民检察院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1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4人;经费自理人员5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人(离休0人,退休2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锚定“争排头、创一流”的奋斗目标,让检察工作更具质量、更有效率、更富动能。
全力推动刑事检察行稳致远。加强刑事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撤案16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3件,追捕3人、追诉8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纠正审判活动违法3件。加强监检衔接配合,提前介入全覆盖,办理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20人,决定拘留13人、逮捕13人、取保候审7人、起诉20人,追缴违法所得500余万元。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起诉殡葬、教育、医疗领域腐败犯罪3人。依法保障刑罚执行活动实施,办理社区矫正监督案件21件、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件6件、监管活动违法监督案件13件、在押人员举报和申诉案件2件、法院财产刑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1件,社区矫正对象张某某未交付执行监督案获评全市检察机关十佳案例。
全力推动民事检察更专更实。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纠正与和解并行。依法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件、执行程序监督案件11件、审判程序监督案件15件、支持起诉案件84件。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承包人在诉讼前违规注销工商登记,规避执行的3件民事判决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案件依法再审改判。坚持“小案件大民生”理念,促成民事和解2件。如李某在签收执行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未履行协助执行义务,将被执行人的应收债权150万元挪作他用,致使无财产可供执行,导致案件终结执行。通过检察监督,协助执行人以债务加入的方式予以清偿。最终达成130万元的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帮助当事人达成利益“最优解”。坚持市县两级一体办案,充分运用民事检察调查核实权,协助市检察院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3件,让矛盾尽可能化解在基层。
全力推动行政检察固强补弱。把准行政检察监督定位,既维护政府公信又维护司法公正。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1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1案件。如危险驾驶案件中,针对行政机关吊销但未注销驾驶证的漏洞,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在系统内完成驾驶证注销手续,监督行政处罚执行到位。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26件。对5件决定不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及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防止“不判刑不处罚”。如办理的某企业非法采矿不起诉一案,秉持严格依法、客观公正、过罚相当的原则,依法制发检察意见,行政机关对该企业处予88万元罚款。积极参与根治欠薪工作,协同相关部门追回欠薪25.9万元,让劳动者安“薪”无忧。
全力推动公益诉讼检察精准精深。切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紧扣“可诉性”提升办案精准性和规范性。做好14个法定领域和新领域办案工作,立办公益诉讼案件36件,磋商结案12件,制发检察建议22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件。行政领域公益损害问题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100%在诉前得以解决,以最少司法投入获得最佳公益保护效果。在国有财产保护领域积极作为,与税务机关共同追缴税款293.7万余元;专项监督推动12处闲置校舍有效监管和合理利用;督促12家单位存在29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整改,督促行政机关及时删除政务公开信息121批不当信息。
全力推动数字检察赋能履职。主动融入“数字检察战略”,突破法律监督“人找案”传统模式,形成数据支撑“案找人”能级跨越。应用法律监督模型成案48件,实现业务条线全覆盖,在全省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业务竞赛中名列第14位。通过大数据赋能+实地走访取证,未成年人检察发现部分校园周边商家违规出售烟酒问题,经与有关职能部门进行磋商,联合推动开展专项整治,完成检查259家次,促进行业依法、规范经营,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安全防线。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则通过大数据比对,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对雷电防护装置存在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及时整改,切实保障油区运行安全。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收入合计15,403,579.4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71,320.60元,占总收入的93.3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032,258.85元,占总收入的6.7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90,096.54元,下降6.0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28,645.23元,下降6.07%;其他收入减少61,451.31元,下降5.62%。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度我单位有1名在职在编干警身故,发放了相应的抚恤金、人民警察伤亡特殊补助金及丧葬费等,2025年度无该项财政拨款收入,且2025年开展的项目较上年减少,故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二是2025年度非同级财政保障的国家司法救助金和退休干警职业年金较上年减少,故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支出合计14,676,162.13元。其中:基本支出11,965,491.08元,占总支出的81.53%;项目支出2,710,671.05元,占总支出的18.4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302,839.16元,下降8.1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88,519.45元,下降3.92%;项目支出减少814,319.71元,下降23.10%。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度我单位有1名在职在编干警身故,发放了相应的抚恤金、人民警察伤亡特殊补助金及丧葬费等,2025年度无此项支出,故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二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执行过紧日子的政策要求,2025年度开展的项目较2024年减少,故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965,491.0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689,558.70元,占基本支出的89.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75,932.38元,占基本支出的10.66%,人均公用经费支出32,716.2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10,671.0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主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025年检察业务综合保障业务项目经费269,867.80元,主要用于:维护办公大楼的正常运转,保障检察业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71,320.6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92%。与上年相比减少928,645.23元,下降6.07%,完成年初预算的130.6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12,157,923.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60%,完成年初预算的138.1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8,273,914.50元;办公费、差旅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3,392,194.92元,生活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088.00元,购置办公办案设备等资本性支出459,726.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专项经费。
5.教育(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9,361.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6%,完成年初预算的99.0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具体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788,601.28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59.97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和缴费基数存在变动,该项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735,137.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2%,完成年初预算的96.74%。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类的医保支出,具体为行政单位医疗369,118.0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为336,446.4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9,573.52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和缴费基数存在变动,该项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78,89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2%,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9%。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和缴费基数存在变动,住房公积金清算后应缴纳公积金较年初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0,000.00元,决算为169,438.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6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8,283.18元,下降44.94%。
因公出国(境)费用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0元,决算为167,162.6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8.66%,完成年初预算的92.8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2,27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34%,完成年初预算的7.59%。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9,8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463.18元,下降10.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980.00元,增长668.9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27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980.00元,增长668.9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69,438.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6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8,283.18元,下降44.9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0元,决算为167,162.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8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2,27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9%。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严格执行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办法,规范车辆使用,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二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接待范围及规模,严控公务接待批次,故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119,8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0,463.18元,下降10.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980.00元,增长668.9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27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980.00元,增长668.9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2024年度更新购置一辆执法执勤用车,而2025年度无此项支出,故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二是我单位严格执行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办法,规范车辆申请、使用和归还制度,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保障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刑事执行检察等执法办案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学习交流、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3,462.88元,比上年减少18,220.36元,下降1.4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缩单位日常运行经费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运行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4,606,926.51元,其中,流动资产1,306,274.94元,固定资产11,867,550.5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433,101.05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9,227.1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781,247.4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24项,账面原值553,462.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00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6,218.5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8,709.1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74,767.8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2,741.6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72,472.9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69,579.95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公开13表-公开16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办案(业务)经费:全部用于办理各类案件(业务)所需的经费开支,资金使用原则上应直接与案件挂钩,经费开支实行单独建立明细账核算,严格执行现行国家规定的办案经费开支范围,确保专款专用;不得用办案(业务)经费购置固定资产或用于弥补人员经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办案用房维修经费及基础设施建设经费不足。
三、业务装备经费:全部用于购置各类业务用装备,并严格按照基本业务装备配备实施标准的要求,优先保障政法机关的基本装备需要,不得用业务装备经费购买应由日常运行公用经费解决的办公用品,不得用于购置非业务用高档装备、设施改造等。
四、公诉和审判监督:反映对刑事犯罪案件审查起诉、出庭公诉以及对人民法院刑事、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的办案业务支出及业务装备支出。
五、其他检察支出:反映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