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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预算公开
时间:2026-02-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附件1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对晋宁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并接受其监督,接受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对辖区内以及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刑事案件依法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掌握全区的社会治安动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同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区看守所执法活动实施法律监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派驻晋城检察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机遇与挑战并存。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好为晋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检察服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以更高站位坚定筑牢政治忠诚。强化政治理论武装,持续淬炼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强化检察机关党建工作,推动实现党建与业务双向赋能、深度融合,以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的实际成效检验政治担当。

二是以更强担当主动融入发展大局。锚定区委二届十次全会部署要求,紧扣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精准履职。深化涉企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加强玫瑰产业知识产权、国际陆港物流领域法治保障,助力绿色磷化产业低碳发展。强化古滇历史文化遗产司法保护,以检察履职护航晋宁“六个建设”落地见效。

三是以更实举措厚植民生司法温度。紧扣“幸福晋宁”建设目标,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办好食药安全、个人信息保护、老年人及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小案件”,切实守护“大民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检察信访从“做得到”向“做得好”升级。健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深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治理。

四是以更实履职彰显法律监督效能。锚定“法治晋宁”建设主线,全面激活“四大检察”职能,强化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全流程闭环监督,切实纠治执法司法不公。坚持惩防并举、宽严相济,规范捕诉流程,严格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化民事虚假诉讼监督。聚焦滇池生态、国有财产、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深耕公益诉讼检察履职。

五是以更严要求锻造过硬队伍。坚持“政治建检、文化育检、人才兴检”,强化数字赋能与实战练兵,提升履职专业化水平。深耕“古滇今印”检察品牌,将古滇文化与法治精神深度融合,打造具有晋宁辨识度的检察文化名片。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切实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自觉接受各方监督,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为助推晋宁转型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

车辆编制10辆,实有车辆1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782,110.7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500,310.72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2,281,80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92,664.99元,增幅3.4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工资变动,基本支出收入增加;二是部分项目根据合同约定,涉及跨年支付资金,即上年结转资金相应增加,结转资金纳入本年收入。故2026年财务总收入较上年有一定幅度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500,310.72元,其中:本年收入12,168,942.72元,上年结转收入331,368.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168,942.7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92,664.99元,增幅4.1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工资变动,基本支出收入增加;二是部分项目根据合同约定,涉及跨年支付资金,即上年结转资金相应增加,结转资金纳入本年收入。故2026年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有一定幅度的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782,110.7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500,310.72元,其中:基本支出10,968,942.72元,与上年对比与上年对比增加180,796.99元,增幅1.68%,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变动,人员经费增加,故本年度基本支出较上年度由一定程度增加;项目支出1,531,368.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1,868.00元,增幅25.57%,主要原因分析:部分项目根据合同约定,涉及跨年支付资金,即上年结转资金相应增加,结转资金纳入本年收入支出,故本年度项目支出存在一定增幅。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7,549,843.92元,主要用于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2,611,368.00元,主要用于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经费支出,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55,896.83元,主要用于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64.45元,主要用于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22,599.06元,主要用于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27,598.68元,主要用于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2,010.80元,主要用于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大病医疗保险、生育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92,028.98元,主要用于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总额1,198,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98,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27,000.00元,较上年减少31,000.00元,下降12.0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026 年因公出国(境)费与 2025 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7,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元,下降3.5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8次,共计接待27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过紧日子”要求,逐年压减公务接待费用,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人数,故公务接待费逐年递减。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00,000.00元,较上年减少30,000.00元,下降13.0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00元,较上年减少30000.00元,下降13.04%。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增减变化原因: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过紧日子”要求,逐年压减“三公”经费,我部门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公务用车使用范围及规模,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逐年递减。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自2017年全面上划省级统管以来,我部门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省财政厅制定出台的《云南省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云财绩〔2025〕6 号)等一系列文件有关精神,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根据“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按照财政厅统一要求,在编制省本级及所属单位部门预算时,我部门严格按要求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上报、同审核、同批复”,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项目均按要求编报了绩效目标,预算项目编报绩效目标的比例达到 100%,绩效目标按程序报省人代会审议,并在批复后及时予以公开。

二是稳步推进绩效运行跟踪监控。2026 年度我部门从预算批复项目中抽取了 2 个项目开展绩效跟踪评价,动态掌握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资金支出进度和实施进度,向财政部门报送绩效监控情况表,确保了项目有序执行,提高了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一)非同级财政保障(特定目标类)经费

非同级财政保障(特定目标类)经费: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提高司法监督效果的社会满意度。主要用于保障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通过项目实施,为一线办案检察官提高工作效率提供支撑,提高经费保障水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围绕为司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的使命,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强化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司法公开,建设过硬队伍,进一步夯实基础,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全力推进检察院检务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

以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标准、坚决落实“习惯过紧日子”,提升检务保障规范化、精细化、绩效化水平为主线,突出保障重点,强化运行费用控制,2026年具体目标如下:一是根据《省级部门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结合《云南省省级机关购买后勤服务管理办法》,对检察机关“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设施日常运维服务事项进行保障,确保检察业务顺利开展实施。二是加强检察宣传工作,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聚焦重点人群和农村、边境、学校等重点区域,开展检察宣传工作。三是推进精准培训,坚持政治轮训与业务培训深度融合,锻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结余结转: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指人民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人民检察院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人民检察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机关服务(项):反映人民检察院提供后勤服务的机关服务中心支出。

4、“两房”建设(项):反映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修缮支出。

5、事业运行(项):反映人民检察院下属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检察监督(项):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7、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民检察院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01,122.2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888.12元,主要原因分析公用经费清算时,人员比上年度多,故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增加。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0.00元,与上年对比持平。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部门资产总额30,398,460.57元,其中,流动资产33,880.09元,固定资产30,222,557.8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42,082.66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68,542.7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08,602.8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21项,账面原值946,284.72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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