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东川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接受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主要职责: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负责本院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负责本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及安全工作;协同主管部门按照干管权限和规定,提出任免干部的意见和建议;依法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依法提请其他任免事项;负责本院财务装备和检察技术信息工作、司法警察警务职责和管理工作;行使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以及其他应当由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办公室、政治部。设派驻机构1个,为派驻汤丹检察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省、市、区委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区委“六个东川”建设任务,聚焦“三示范一大门”建设目标,坚持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在推进“兴产、强区、富民、增绿”建设中持续发力,以法治之力护航全区“十五五”规划新征程,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东川实践新篇章提供坚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1.筑牢政治忠诚,以鲜明旗帜引领检察工作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锚定“十五五规划”宏伟蓝图,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检察实践,强化检察法律监督,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国家法治统一,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2.聚焦中心大局,以务实举措提升法律监督效能。坚持大局为重、民生为大。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着重监督纠正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普遍性问题。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持续践行“铜心润民”工作法,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着力增进民生福祉,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危害生产安全等犯罪,加强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尤其是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加大公益诉讼监督力度,让检察为民更加可感可及可信。
3.紧扣质效导向,以严格标准优化监督管理体系。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导向,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在“争排头、创一流”专项质效行动中,以检察环节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为核心,着力补强“四大检察”监督短板。推动“数字检察”向“数智检察”深化升级,以数智动能激活检察监督,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跨部门执法司法协同和监督,推动各项业务持续向好,实现检察履职整体提质增效。
4.夯实人才根基,以廉洁队伍支撑履职能力现代化。持续推进人才强检战略,加大高层次、专业化人才培养力度,大力培养领军型、复合型人才。突出典型案例、典型事例、综合表彰、理论调研等工作质效。始终坚持严的基调,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大力弘扬“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淬炼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43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1人。
车辆编制9辆,实有车辆9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903,289.2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618,889.26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2,284,40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90,912.67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我部门编制2026年预算时在职实有39人,较编制2025年预算时在职实有41人减少2人,人员对应经费随之减少;二是其他收入减少1,560,600.00元;三是部分项目根据合同约定,涉及跨年支付资金,即上年结转资金相应增加1,078,323.13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618,889.26元,其中:本年收入11,540,566.13元,上年结转收入1,078,323.13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540,566.1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069,687.33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部分项目根据合同约定,涉及跨年支付资金,即上年结转资金相应增加1,078,323.13元;二是我部门编制2026年预算时在职实有39人,较编制2025年预算时在职实有41人减少2人,人员对应经费随之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903,289.2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618,889.26元,其中:基本支出10,670,566.1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635.80元,主要原因分析:我部门编制2026年预算时在职实有39人,较编制2025年预算时在职实有41人减少2人,人员对应经费随之减少;项目支出1,948,323.1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78,323.13元,主要原因分析:部分项目根据合同约定,涉及跨年支付资金,即上年结转资金相应增加1,078,323.13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7,385,088.59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2,812,323.13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支出、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支出及办案业务和业务装备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53,715.18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76.92元,主要用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21,521.87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06,835.83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7,978.92元,主要用于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91,748.82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 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00个,采购预算总额936,12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36,121.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7,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14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0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预算绩效目标
以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标准、坚决落实“习惯过紧日子”,提升检务保障规范化精细化绩效化水平为主线,突出保障重点,强化运行费用控制。根据《省级部门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结合《云南省省级机关购买后勤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对检察机关“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设施日常运维服务事项进行保障,确保检察业务顺利开展实施。通过项目实施,保证办公区卫生环境干净整洁,绿化存活率达到90%及以上,内部办公秩序井然,并维持我院办公区治安状况稳定,无安全事故发生,从而保障办公区的各项活动工作顺利开展,服务受益人员满意度达到90%及以上。
(二)非同级财政保障(特定目标类)经费预算绩效目标
全面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等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大民事检察精准监督力度,强化行政诉讼监督,突出公益诉讼检察“可诉性”标准,持续提升检察侦查质效。为体现司法民主,在监督和执行工作中,不断提升干警素质,提高监督质效,提高群众满意度;深化公益诉讼工作,围绕生物多样性保护、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等民生问题、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案源,加大办案力度。公诉案件办理程序合法合规,审查逮捕准确率达90%及以上;为了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及报纸意识,开展法治宣讲进校园次数不少于6次;加强对民事违法调解、虚假诉讼等的监督,抓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以质量和效果并重理念引领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提升,执法办案群众的满意程度不低于90%等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结余结转: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指人民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人民检察院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人民检察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机关服务(项):反映人民检察院提供后勤服务的机关服务中心支出。
4.“两房”建设(项):反映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修缮支出。
5.检察监督(项):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6.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民检察院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84,465.4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735.07元,减幅2.03%。主要原因分析:我部门编制2026年预算时在职实有39人,较编制2025年预算时在职实有41人减少2人,人员对应经费随之减少。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375,802.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216.00元,增幅6.8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非同级财政保障(特定目标类)经费中委托业务费减少140,000.00元,二是增加上年结转资金中业务委托费164,216.00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5,583,406.53元,其中,流动资产621,231.52元,固定资产4,311,640.0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648,213.95元,其他资产2,320.97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28,601.0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77,861.2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64项,账面原值411,67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629.00元(2026年1月入账并上缴国库);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