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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预算公开
时间:2026-02-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附件1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接受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中共寻甸县委的领导,对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2.依法向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建议,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提出修改建议。

3.依照法律规定对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

4.负责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5.负责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6.对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违反法律规定,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行为,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

7.负责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看守所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8.受理向县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

9.负责应由县人民检察院完成的理论研究工作。

10.行使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以及其他应当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八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办公室和政治部。设派出机构2个,分别为派驻金所检察室、派驻倘甸检察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起步、夯实基础的关键一年,县人民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强化法律监督,加强公益诉讼重要部署,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主线,紧扣“争排头、创一流”的目标要求,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锚定“两城三区·和美寻甸”美好蓝图、加快建设现代化寻甸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站稳“一以贯之”的政治立场,始终确保正确方向。持续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自觉将检察履职置于全县发展大局中谋划,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将党的方针政策通过“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具体实践,转化为维护安全稳定、促进公平正义、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二是深化“两个专项”的工作部署,全力答好民生考卷。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安宁各类犯罪,常态化开展“检察护企”,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及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等犯罪,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扎实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优化营商环境。巩固深化“检护民生”,着力解决在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领域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聚焦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护,持续做实民事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实事。

三是着眼“三个管理”的目标要求,持续优化监督路径。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衔接机制,让法律监督更具权威。积极融入法治寻甸建设,准确把握“三个善于”的内涵和要求,积极构建“大管理”格局,一体抓好“三个管理”。推进“三个管理”与智能化深度融合,构建全流程管控。加强优秀典型案事例培育,提升整体办案水平。建立“管案”评价机制,把办案质效、评查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激励干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四是立足“四大检察”的监督格局,践行根本价值追求。进一步强化检察监督,持续做好刑事检察工作,依法全面履行刑事检察职能,推进刑事诉讼、刑事执行、未成年检察全流程监督。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推进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相结合,注重发现和纠正深层次违法问题。完善行政诉讼监督机制,加强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行为监督,深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加强公益诉讼,聚焦“公益保护”,准确把握“可诉性”基本要素,依法规范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扎实推进数字检察建设,以“数字革命”驱动新时代法律监督整体提质增效。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是聚焦“五个过硬”的发展根基,凝聚队伍向上合力。始终牢记“两个永远在路上”,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着力加强班子建设和年轻干部培养。全面落实人才强检、文化润检,融通党建业务、贯通“选育管用”,一体提升检察干警政治素质、业务素能和职业道德素养。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全面加强对检察权运行全过程、各环节的监督制约。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和司法不正之风,锻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铁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工勤人员编制5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0人。

车辆编制9辆,实有车辆9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415,103.0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576,103.06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839,000.0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401,794.18元,增幅3.09%,主要原因分析:我部门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上一年增加,一是我部门编制2026年预算时,在职人员较2025年度增加1人,相应的人员经费、社保费和公用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二是2025年有989,609.29元因为部分项目根据合同约定,涉及跨年支付资金,即上年结转资金相应增加,故部门财务总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576,103.06元,其中:本年收入11,586,493.77元,上年结转收入989,609.29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586,493.7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576,554.61元,增幅14.3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我部门编制2026年预算时,在职人员较2025年度增加1人,相应的人员经费、社保费和公用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二是2025年有989,609.29元因为部分项目根据合同约定,涉及跨年支付资金,即上年结转资金相应增加,故全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415,103.0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576,103.06元,其中:基本支出10,900,493.7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00,945.32元,增幅5.46%,主要原因分析:我部门编制2026年预算时,在职人员较2025年有所增加,相应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故2026年基本支出比2025年增加;项目支出1,675,609.2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75,609.29元,增幅139.37%,主要原因分析:我部门2024年无项目资金结转,而2025年度各楼层宣传展板修缮改造项目、后勤保障服务项目等部分项目根据合同约定,涉及跨年支付资金,即上年结转资金相应增加,故2026年项目支出较去年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7,677,533.82元,主要用于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2,431,609.29元,主要用于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86,209.41元,主要用于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99.28元,主要用于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37,565.90元,主要用于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75,946.46元,主要用于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2,553.36元,主要用于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22,685.54元,主要用于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00个,采购预算总额662,1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52,1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1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的原因是:一是本年及上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均为30,000.00元;二是近年来,我部门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接待范围及规模,严控公务接待批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8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的原因是:一是本年及上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均为180,000.00元。二是近年来,我部门严格执行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办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执法执勤用车使用范围及规模。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部门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省财政厅制定出台的《云南省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云财绩〔2025〕6号)等一系列文件有关精神,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根据“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按照财政厅统一要求,在编制省本级部门预算时,我部门严格按要求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上报、同审核、同批复”,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项目均按要求编报了绩效目标,预算项目编报绩效目标的比例达到100%,绩效目标按程序报省人代会审议,并在批复后及时予以公开。

(二)稳步推进绩效运行跟踪监控。

动态掌握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资金支出进度和实施进度,向财政部门报送绩效监控情况表,确保了项目有序执行,提高了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1、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预算绩效目标:本年度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申请预算686,000.00元,以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标准、坚决落实“习惯过紧日子”,提升检务保障规范化精细化绩效化水平为主线,突出保障重点,强化运行费用控制。根据《省级部门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结合《云南省省级机关购买后勤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对检察机关“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设施日常运维服务事项进行保障,做好本部门人员后勤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确保检察业务顺利开展实施。开展公开听证活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做好2026年未成年社会服务工作,履行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救助,以及未成年人的犯罪预防和法治宣传教育等职责。

2、非同级财政保障(特定目标类)经费预算绩效目标: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围绕为司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的使命,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强化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司法公开,建设过硬队伍,进一步夯实基础,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全力推进检察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3、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预算绩效目标:依据《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云南省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考试招聘和考核转聘工作方案》,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

(三)绩效理念逐步树立。

通过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和财政资金重点绩效监控和自评工作,我部门逐步树立了绩效理念。对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态度逐渐由“被动接受”变为“主动实施”。通过设定绩效目标,清楚地了解实施项目所要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部门职能和目标得到了进一步明确,部门自我约束意识及责任意识明显提高。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结余结转: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指人民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人民检察院的基本支出。

2、检察监督(项):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3、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民检察院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66,850.2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882.49元,增幅1.85%,主要原因分析:2026年我部门编制预算时,在职人员较2025年有所增加,公用经费相应增加,故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较2025年略有增加。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499,565.5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9,565.50元,增幅66.52%,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度有跨年采购项目,当年未形成支出,结转至2026年度使用,故2026年委托业务费较2025年度增加。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资产总额14,606,926.51元,其中,流动资产1,306,274.94元,固定资产11,867,550.5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433,101.05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9,227.1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52,618.9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24项,账面原值553,462.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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