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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预算公开
时间:2026-02-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附件1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于1979年恢复重建,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接受上级检察院的领导,对官渡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官渡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2.依照法律规定对由官渡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

3.负责应由官渡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4.负责应由官渡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5.对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违反法律规定,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行为,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

6.负责应由官渡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看守所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7.依法受理向官渡区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控告申诉案件。

8.行使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以及其他应当由官渡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政治部、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综合业务部。设检察室3个,分别为:派驻阿拉检察室、派驻六甲检察室、磨憨检察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精准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护航现代化建设大局。紧扣区委“435”目标及“昆明城市新中心”功能定位,立足主责主业与“全国知识产权检察办案联系点”实际,加强原始创新、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和科技创新主体合法权益司法保护,深入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工作,促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主动融入磨憨国际化口岸城市建设、自贸区建设、昆明中央法务区建设,明确涉外检察职能定位,强化对涉外执法司法活动、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提升涉外司法质效,为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坚定检察保障。

二是深化司法为民实践,守护群众美好生活。巩固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成效,强化特定群体权益保障,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防治,更好服务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围绕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责,守护好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环境。认真开展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严格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实质性化解群众诉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强化法律监督质效,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刑事检察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深化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着力监督长期“挂案”等突出问题,加强改进刑罚执行监督工作。严控无罪案件、撤回起诉案件,做到基本底线不放松。强化民事诉讼监督,着力加强虚假诉讼监督,强化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行政检察立足行政诉讼监督,协同完善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机制,依法开展社会保障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活动。公益诉讼持续抓实“食药安全益路行”监督活动。

四是锻炼高素质检察队伍,夯实事业发展根基。完善队伍教育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加强青年干警、业务骨干及复合型人才培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扎实做好区委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通过常态化警示教育、岗位练兵,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6人,其中:行政编制8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9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9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4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41人。

车辆编制21辆,实有车辆2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9,118,366.5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9,434,350.18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9,684,016.4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818,123.34元,增长4.87%,主要原因分析为部分项目根据合同约定,涉及跨年支付资金,故2026年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大于2025年,财务总收入较上年有所增长。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9,434,350.18元,其中:本年收入28,143,478.72元,上年结转收入1,290,871.46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143,478.7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765,212.94元,增长6.38%,主要原因分析为部分项目根据合同约定,涉及跨年支付资金,故2026年上年结转结余金额大于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多。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9,118,366.5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9,434,350.18元,其中:基本支出25,143,478.7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34,341.48元,增长3.06%。主要原因分析为当年存在人员晋级晋档,五险一金缴存基数随工资增长也有所增长,故基本支出较上年有所增长;项目支出4,290,871.4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30,871.46元,增长27.70%。增长主要原因分析为部分项目根据合同约定,涉及跨年支付资金,故2026年上年项目经费结转结余金额大于2025年,项目支出也随之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4,290,871.46元,主要用于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18,678,430.21元,主要用于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行政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事业运行960,526.00元,主要用于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事业人员工资及其他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70,459.06元,主要用于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19.68元,主要用于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972,914.16元,主要用于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812,664.71元,主要用于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0,532.28元,主要用于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653,032.62元,主要用于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住房公积金缴费开支。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采购预算总额2,90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74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3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20,000.00元,下降18.4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与2025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2次,共计接待300人次。

2026年公务接待费与2025年相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0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20,000.00元,下降19.3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120,000.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

增减变化原因是2026年全省检察机关公务用车购置经费统一纳入省检察院部门预算编制,故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部门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省财政厅制定出台的《云南省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云财绩〔2025〕6号)等一系列文件有关精神,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根据“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按照财政厅统一要求,在编制省本级部门预算时,我部门严格按要求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项目均按要求编报了绩效目标,预算项目编报绩效目标的比例达到100%,绩效目标按程序上报,并在批复后及时予以公开。

二是稳步推进绩效运行跟踪监控。2026年度我部门从预算批复项目中抽取了2个项目开展绩效跟踪评价,动态掌握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资金支出进度和实施进度,确保了项目有序执行,提高了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一)非同级财政保障(特定目标类)经费预算绩效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为主线,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聚焦“435”目标,坚持“谋长远、重质量、提效能”,以法治力量服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中扛实检察责任。根据2026年度工作计划及保障经费,依法行使检察权、追诉权,做好司法救助及公益诉讼工作,维护官渡区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公益诉讼立案率不低于90%;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全年司法救助案件数不低于20件;认真开展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控告、申诉等相关工作,确保所有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公益诉讼案件超期办结率不高于5%;认罪认罚适用率不低于85%。

(二)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办案区水电及办案相关经费,及时维护办案区办公环境,提供安全、整洁、设施完整的办案环境,提升办案人员业务水平和专业能力,提高办案人员办案质效,增强保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认真履行侦查监督职能,依法开展审查逮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工作,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认真履职公诉职能,依法开展审查起诉、审判活动监督、未检等相关工作,案件结案率达95%及以上;认罚适用率稳定在85%左右;干警培训率不低于80%;政府采购计划执行率达100%;刑事案件无罪判决率达0%;单位人员对物业服务满意度不低于90%,持续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服务好检察院办公、办案区域。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结余结转: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指人民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人民检察院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人民检察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机关服务(项):反映人民检察院提供后勤服务的机关服务中心支出。

4.“两房”建设(项):反映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修缮支出。

5.事业运行(项):反映人民检察院下属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检察监督(项):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7.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民检察院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044,389.9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02.96元,增长0.03%,主要原因分析为因存在人员晋级晋档,按工资总额比例提取的工会费、福利费等随基数变化而较上年有小幅增长。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中委托业务费安排1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分析为我部门为严格执行中央过紧日子要求,委托业务费确保只减不增。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54,697,487.42元,其中,流动资产9,581,583.98元,固定资产42,506,375.0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609,528.39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45,120.1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26,022.6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25项,账面原值1,926,885.84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0,493.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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