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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5-08-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能作用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的实施。主要职责:1.对法律规定由检察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侦查。2.对于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6.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7.负责其他应当由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昆明市人民检察院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4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4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4人;经费自理人员2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9人(离休0人,退休19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心怀“国之重托”,矢志不渝服务大局。紧跟党的中心工作推进检察工作,主动将检察工作融入区委发展的整体战略,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充分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以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国家安全大局。以坚定的检察使命捍卫社会稳定,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严格履行惩治腐败犯罪职能,加强重点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起诉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盗窃、危险驾驶等各类犯罪案件。以积极的检察作为维护公共利益,努力找准公益诉讼检察服务改革发展的切入点,办理食品药品、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安全生产、文物和文化遗产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2.深植人民情怀,全力实现检察为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始终站在人民的立场上,准确把握人民的期望和需求,通过依法能动履职,确保检察工作真正惠及人民群众,全心全意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持续做实“检察为民”专项行动,积极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加大对重点人群的司法救助力度,对有因案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村地区生活困难当事人和困难妇女积极进行帮扶。强化政策支持,联合区法律援助中心为被害困难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健全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动态跟踪提醒与督促办理工作机制,对受理审查的案件,依时限提醒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及时办理、依法答复,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践行“枫桥经验”,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包案办理工作,争取首次接访环节做到信访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深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与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共同签订《关于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调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充分运用行政检察职能在纠纷解决中的优势,坚持合法性监督与合理性调处相结合,助推行政争议简便快捷高效化解,减少和避免当事人诉累。更优更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落实涉未成年人案件统一集中办理要求。强化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将发现综合履职线索融入案件审查全过程,坚持“每案必问”“每案必审”,能动构筑好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法治屏障,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全面保护,在案件办理中,开展社会调查、心理疏导、亲职教育、帮助教育、法律援助等。

3.忠诚履职,着力深化监督实效。始终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目标,通过履职办案,努力实现办案质量、效率与公平正义的有机统一,切实带给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法治获得感。全力深化刑事检察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实现数量与质量同步提升,审判活动监督更加精准。守好刑事执行监督“最后一公里”,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严重违法行为书面提出纠正意见,充分应用大数据赋能刑事执行检察和侦查能力提升,1个案件检察建议书于2024年6月获评“2023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十佳法律文书”。着力强化民事检察监督。受理各类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提出审判活动、执行活动违法检察建议且法院采纳达100%。在工作中,树牢精品意识,提升办案质量,办理的1个案件入选云南省检察机关以“三个善于”引领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典型案例,2个案例被昆明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大力优化行政检察监督。加强对行政诉讼和行政行为的监督。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监督,加强行政检察部门与刑事检察部门的工作联动,规范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办理的1个案件于2024年10月入选“云南省检察机关2023年度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典型案例”。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收入合计24,338,009.0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592,132.13元,占总收入的84.6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3,745,876.95元,占总收入的15.39%。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603,140.91元,下降6.1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30,752.56元,增长1.6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一致;事业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一致;经营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一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一致;其他收入减少1,933,893.47元,下降34.05%。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2名退休人员去世发放善后待遇,2024年无该项非同级财政拨款;二是2024年度国家司法救助金等专项经费收入较上年度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支出合计24,892,188.52元。其中:基本支出18,777,960.12元,占总支出的75.44%;项目支出6,114,228.40元,占总支出的24.5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290,213.31元,下降4.9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304,939.77元,下降6.50%;项目支出增加14,726.46元,增长0.2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一致;经营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一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2名退休人员去世发放善后待遇,2024年无该项支出;二是2024年度国家司法救助金等专项经费支出较上年度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777,960.1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000,185.75元,占基本支出的90.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77,774.37元,占基本支出的9.47%,人均公用经费为17,777.7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检察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114,228.4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2024年第一批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2,869,645.00元,主要用于保障检察办案相关的差旅费、办案费、培训费、业务装备购置费等支出,以及按规定发放的国家司法救助支出。

2024年第二批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1,002,461.12元,主要用于保障司法办案、科技强检、教育培训等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支出。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5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检察办案业务开展的综合性支出。

2024年度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补助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办理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案件的办案业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92,132.1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73%。与上年相比增加330,752.56元,增长1.63%,完成年初预算的139.8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17,586,153.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40%,完成年初预算的148.58%。主要用于检察事业支出,包含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案件侦查业务等相关的差旅费、办案费、培训费、业务装备购置费等支出,以及用于项目开展的其他检察支出和国家司法救助支出,具体为行政运行11,764,046.93元、检察监督5,222,106.12元、其他检察支出500,000.00元、国家司法救助支出100,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省财政年初预算,按照财政要求在年度执行过程中根据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下达情况追加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21,261.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3%,完成年初预算的111.35%。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具体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98,427.84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833.97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871,105.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3%,完成年初预算的99.94%。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保缴费,具体为行政单位医疗531,864.4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04,435.3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4,806.2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职工社保缴费经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13,611.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4%,完成年初预算的99.34%。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住房公积金经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3,000.00元,决算为264,528.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9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4,792.59元,增长32.4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119,99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5.36%,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0元,决算为141,543.0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3.51%,完成年初预算的70.7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2,99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13%,完成年初预算的99.8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9,99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6,992.41元,下降28.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795.00元,增长149.5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99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795.00元,增长149.5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3,000.00元,支出决算为264,528.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9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4,792.59元,增长32.4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119,99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0元,决算为141,543.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7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2,99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3%。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车辆运行管理办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控制车辆维修费及燃油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19,99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6,992.41元,下降28.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795.00元,增长149.5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99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795元,增长149.5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按照省财政厅批复购置执法执勤用车1辆,2023年无此项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是本单位原有1辆执法执勤用车使用年限过长,车况严重影响行车安全,达到强制报废条件,经省财政批复于2023年报废,2024年新购置执法执勤车辆1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保障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办案业务开展的执法执勤车辆所需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相关检察业务产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54,763.37元,比上年减少81,016.08元,下降4.67%,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缩单位日常运行经费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执法办案及办公过程中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维修费、物业管理费等一般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31,940,693.84元,其中,流动资产3,655,763.37元,固定资产28,251,892.3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元.00(净值),其他资产33,038.08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65,046.7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51,653.6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16,470.4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06,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92,711.28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17,159.1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23,538.2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23,538.21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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