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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5-08-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于1979年恢复重建,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接受上级检察院的领导,对官渡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官渡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2.依照法律规定对由官渡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

3.负责应由官渡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4.负责应由官渡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5.对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违反法律规定,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行为,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

6.负责应由官渡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看守所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7.依法受理向官渡区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控告申诉案件。

8.行使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以及其他应当由官渡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政治部、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综合业务部。设检察室3个,分别为:派驻阿拉检察室、派驻六甲检察室、磨憨检察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昆明市人民检察院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9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8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9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45人;经费自理人员5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3人(离休3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1人(离休0人,退休41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21辆,在编实有车辆19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履行服务大局检察使命,护航稳定发展要务

一是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共受理审查逮捕1674件2337人,受理审查起诉1994件2476人,以检察履职牢牢守住高质量发展的安全底线。二是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86人,追赃挽损63万元,排查长期挂案30余件,严惩企业内部腐败犯罪9人,依托区委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创建“官引千帆 检护营商”党建品牌。三是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断优化犯罪治理的“官渡方案”。四是“飞地检察”,笃行不怠。磨憨检察室持续开展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受理审查逮捕45件65人,受理审查起诉53件68人。

(二)践行人民至上检察初心,书写民生福祉答卷

一是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其关联犯罪252人,帮助被害人追回经济损失35.57万元。起诉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0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2人,诉请惩罚性赔偿金5.54万元。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40件,发放救助金49.99万元。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盯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全面落实领导包案和“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等制度,组建青年接访队伍,开展刑事和解、民事调解、行政争议化解案件26件。二是把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维护公益结合起来,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8件,其中涉滇流域公益诉讼2件。三是深化未成年人“四大检察”综合履职,扎实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实现“双下降”目标。

(三)聚焦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坚定推进检察事业改革

紧密围绕“四大检察”监督格局,对司法执法行为全方位、融入式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一是持续完善全流程监督,做优刑事检察。落实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自觉融入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检察履职回归到办案基本职责上、回归到具体案件办理上。二是持续强化精准监督,提升民行检察。秉持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的思维,受理审查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373件,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5件,提出监督意见5件,均被采纳。三是持续开展专项监督,助推公益诉讼检察。以“可诉性”为要件,精准规范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2件。四是持续探索智慧监督,深化数字检察。认真落实最高检“数字检察”战略部署,以“数字检察试点院”为抓手,深化应用大数据监督模型46个,成案48件。在全省率先建成“24小时检察服务中心”,引入智慧接访系统,实现一张“要点图”、一根“时间轴”智能化接访。研发运用“官心未检”小程序,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加周到的“检察产品”。

(四)建设现代化人才队伍,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切实把牢政治强检“总开关”,努力建设既保“底色”、又有“亮色”的过硬检察队伍。一是以政治建设凝心铸魂,持续擦亮检察机关的鲜明政治底色,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筑牢政治忠诚。二是抓好“能力作风提升年”暨“创先争优年”活动,实施“检察英才工程”,大力发扬“官引千帆 笃行不怠”的官检精神。三是始终牢记“检察权来自人民”,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区人大、政协专题报告服务口岸经济检察工作情况。扎实做好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办案的衔接转化。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收入合计44,103,560.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923,561.50元,占总收入的88.2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179,998.54元,占总收入的11.75%。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937,017.33元,下降15.2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127,653.34元,下降5.18%;其他收入减少5,809,363.99元,下降52.8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和社保缴存基数变动,导致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二是地方财政保障的书记员经费较上年减少,故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支出合计44,599,898.32元。其中:基本支出29,521,961.84元,占总支出的66.19%;项目支出15,077,936.48元,占总支出的33.8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437,682.35元,下降14.2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88,164.98元,下降2.28%;项目支出减少6,749,517.37元,下降30.92%。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社保缴存基数变动,导致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二是2024年无国家赔偿经费且办案业务用房大中型维修项目经费、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等相应的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521,961.8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807,365.89元,占基本支出的90.8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14,595.95元,占基本支出的9.20%,人均公用经费支出30,162.1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077,936.4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主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024年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7,545,470.91元,主要用于:一是办案业务差旅费开支,保证办案工作正常开展;二是办案劳务费开支,购买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有序开展;三是办公办案设备购置,提高办案工作效率;四是办案区维修改造,保障办案区安全,提高办案质量。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2,399,998.4元,主要用于:一是办公办案区物业管理费开支,保障检察业务的顺利开展;二是办案业务培训费开支,提高干警办案水平及业务能力。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923,561.5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27%。与上年相比减少2,127,653.34元,下降5.18%,完成年初预算的144.7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34,149,975.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74%,完成年初预算的154.9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9,288,060.08元;办公费、差旅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9,690,361.60元;生活补助、救济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8,066.66元,购置设备等资本性支出4,703,486.92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不包含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年中追加该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42,834.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8%,完成年初预算的96.67%。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缴费支出,具体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16,603.52元,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缴费支出26,231.2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和缴费基数变动,故该项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66,788.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3%,完成年初预算的97.61%。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具体为行政单位医疗支出849,824.2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653,816.0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3,148.4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和缴存基数变动,该项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63,962.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6%,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和缴存基数变动,年底清算后追加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9,500.00元,决算为225,014.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9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4,820.62元,下降9.9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9,500.00元,决算为225,014.0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43.3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3,210.62元,下降9.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610.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610.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9,500.00元,支出决算为225,014.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9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4,820.62元,下降9.9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9,500.00元,决算为225,014.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3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二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无公函不安排接待,2024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3,210.62元,下降9.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10.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610.00元,下降1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二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无公函不安排接待,2024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辆。主要用于检察办案、执行公务所需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08,995.95元,比上年增加178,186.73元,增长7.33%,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在编实有人数较去年增加,故本年度办公费、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差旅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我单位资产总额52,874,808.12元,其中,流动资产8,968,136.12元,固定资产40,280,352.3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626,319.63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643,200.1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619,606.71元。处置房建屋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57,8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34项,账面原值1,752,65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08,50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03,54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1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4,96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10,049.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310,049.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三、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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