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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禄劝县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 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工作方针,部署全县检察工作任务。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其主要职责和基本工作情况如下:
1、对本辖区的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2、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工作;
3、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自治县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抗诉;
5、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6、制定本院有关检察工作细则和规定。负责本院检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辅助人员;
7、组织本院干部教育培训、精神文明、理论宣传、文化建设工作;
8、开展本院监察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查办检察人员的违纪案件;
9、开展本院检察信息、财务装备、检察技术、司法警察警务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下,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和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锚定全县“三区打造”发展目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办理各类案件1169件,1件案例入选国家级优秀案例,13个集体和个人获省、市、县级表彰奖励。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毫不动摇。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开展“第一议题”学习27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政治轮训8次。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政法工作条例,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22次,每年度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全面报告检察工作。全面接受县委巡察和市委政法委延伸政治督察,有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69项,扎实落实整改任务,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1名检察业务骨干获评“云南省检察机关优秀共产党员”,拍摄反映党建与业务融合先进经验的党教片《无声的当事人》,获评全县党员教育视频一类片。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宁。充分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重大责任,受理审查逮捕212人,同比下降15.87%,批准逮捕128人,同比下降31.55%;受理审查起诉461人,同比上升2.44%,已提起公诉335人,同比上升8.77%。起诉涉“黄赌毒”犯罪44人,扎实开展禁毒工作,提前介入毒品案件2件,深入群众开展禁毒宣传5次;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制发检察建议3份,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5次;以“严”的震慑依法惩治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起诉18人,同比下降51.35%,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
有效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稳定。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6件,件件有回复,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8件,综合运用释法说理、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推动矛盾化解在检察环节。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质量和效果,适用认罪认罚386人,适用率95.07%。将行政争议的化解融入政府、司法机关综合治理格局中,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件。与县司法局在转龙司法所成立“噜昭咪检调联动工作室”,创新“检察+人民调解”模式,获云南法制报深度报道。全面落实县普法强基第五工作队职能职责,深入乡镇、村落开展普法宣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216人次,有效化解矛盾纠纷57件,其中成功化解一起故意伤害案中被害人扬言报复的矛盾,阻止了一场悲剧的发生。
协力保障乡村振兴全面发展。坚持把保障农村稳定、保护农业生产、维护农民利益放在重要位置,严守耕地红线、确保粮食安全,依法严惩破坏农业生产经营犯罪,办理涉农案件187件。围绕生态宜居,落实好“河长+检察长”机制,针对乡村河道存在污染风险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开展乡村河道集中清理整治和提升改造,助力乡村绿色发展。积极探索在乡村文物古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成功办理“古树名木保护案”。司法救助因案致贫或因案返贫的当事人9人,发放救助金17万元。为挂钩联系的乡镇助力乡村振兴工作资金约7.5万元,派出3名沉得下、稳得住、干得好的高素质驻村干部,并加强严管与厚爱,为乡村振兴蓄势赋能、贡献检察智慧。
精准服务“三区打造”目标。创建“金沙圣火”红色文化保护类检察文化品牌,对辖区内十四处国家、省、市、县级红色文化遗址开展系统排查,厘清保护责任和治理需求,立办公益诉讼保护案件3件,形成“属地政府+职能监管+司法保护”合力,传承革命精神、守护红色文旅资源。针对承载昆明主城区70%供水任务的云龙水库蓄水不足、水源地保护治理不到位等问题,开展“彝山苗岭千岛湖”公益保护专项监督活动,有效保障云龙水库的生态环境及水资源安全,书写润泽春城的检察担当。为有效保护“滇中动物植物基因库”——轿子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依托“生物多样性检察公益诉讼实践基地”持续履职,促其迈向发展与保护协同共融的良性平衡。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力县域新质生产力发展,5次送法进企业、8期线上策划,围绕专利、著作权、商标、商业秘密等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讲解宣传,主动服务绿色能源先行、新型工业拓展的发展目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38人,工勤人员编制7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
车辆编制10辆,实有车辆1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791,316.7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571,316.78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22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4912.24,下降0.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按照财政全口径预算要求,将地方财政及单位资金支出全部纳入年初预算,且2025年在职人员较上一年度一致,因基本工资增加,人员退休,招录新公务员等,故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金额有略微增加;二是2025年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度减少,故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整体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571,316.78元,其中:本年收入12,571,316.78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571,316.7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43587.76元,增加1.14%,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与2024年在职实有人数持平,因工资基数调整,社会保险、公积金等缴费额较上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791,316.7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571,316.78元,其中:基本支出11,761,316.7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3587.76元,增加1.22%.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因工资基数调整,社会保险、公积金等缴费额较上年增加,因此基本支出有所增加;项目支出810,000.00元,与上年对比与上年对比持平,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支出按分年度计划表延续执行。。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8,411,601.57元,主要用于禄劝检察院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1,674,000.00元,主要用于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和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15,434.72元,主要用于禄劝检察院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60.49元,主要用于禄劝检察院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51,995.89元,主要用于禄劝检察院政单位医疗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35,199.31元,主要用于禄劝检察院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2,036.64元,主要用于禄劝检察院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38,688.16元,主要用于禄劝检察院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13,000.00元,较上年减少122000.00元,下降36.4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8,0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0元,下降6.6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158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近年来,我单位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接待范围及规模,严控公务接待批次,公务接待费逐年递减。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85,000.00元,较上年减少120000.00元,下降39.3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120000.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5,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增减变化原因:2024年度我院购置公务用车1辆,2025年度无购车计划,因此较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有所减少。近年来,我单位严格执行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办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公务用车管理完善到位,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稳定,与2024年度相比无增减。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自2017年全面上划省级统管以来,我部门认真按照《预算法》和省财政厅制定出台的《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预(2015)344号)等一系列文件有关精神,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根据“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按照财政厅统一要求,在编制省本级及所属单位部门预算时,我单位严格按要求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上报、同审核、同批复”,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项目均按要求编报了绩效目标,预算项目编报绩效目标的比例达到100%,绩效目标按程序报省人代会审议,并在批复后及时予以公开。
二是稳步推进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动态掌握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资金支出进度和实施进度,向财政部门报送绩效监 控情况表,确保了项目有序执行,提高了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司法业务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认真履行“四大检察”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平,积极参与和创新社会治理,全面提升社会服务水平,提升社会影响力,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报告人代会通过率大于95%。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打击黑恶势力,平衡发展各项法律职能,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以质量理念引领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提升。加强检察队伍履职能力和专业素养建设,精细化推进大规模教育培训和业务竞赛,通过实务考评、多岗锻炼、竞赛练兵、评审选拔等方式,大力选拔培养高层次检察人才,组织专项培训。
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项目的实施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根据《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及时足额发放聘用制书记员工资,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兑现足额率100%,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评定等次,对已聘用制书记员开展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率95%,规范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
服装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服装的相关管理规定,做好统计上报完成基础数据采集,确保服装库存积压率不高于5%,及时上报服装采购计划,完成招标文件的准备工作,实行公开招标,检察服装公开招标采购率为100%,高质量,高效完成年度服装采购计划,服装采购计划吻合率达99%,紧紧围绕控制服装价格,合理控制采购成本,实际服装采购成本控制率不高于10%,实际服装采购价格与高检院规定价格接近比率达到98%,做好服装制作、及时发放服装,配发制服及时性90%以上,服装的发放后的跟踪问效,保证服装质量,保证人民检察院统一着装,维护国家的法治尊严。
三是绩效理念逐步树立。通过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和财政资金重点绩效监控和自评工作,我部门逐步树立了绩效理念。对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态度逐渐由“被动接受”变为“主动实施”。通过设定绩效目标,清楚地了解实施项目所要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部门职能和目标得到了进一步明确,部门自我约束意识及责任意识明显提高。四是支出结构得到优化。从单纯的事后绩效评价转变为与开展绩效目标管理、事前评估、事中绩效监控相结合的预算绩效管理方式,把预算编制与部门发展规划和绩效目标联系起来,并进行跟踪问效。通过开展绩效评价,找出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促使我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项目的规划与科学论证,健全项目资金的核算与管理制度,改进资金使用管理方式,逐步形成自我约束、内部规范的良性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结余结转: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00194.22元,与上年对比1434.55,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度在职人数与2024年度持平,因基本工资调整,人员退休、招录人员等原因,经费增长变化不大。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资产总额13154457.86元,其中,流动资产588428.5元,固定资产1250751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67071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52266.3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92493.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3180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1318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80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