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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预算公开
时间:2024-02-18  作者:  新闻来源:昆明市人民检察院财务装备部  【字号: | |

附件1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能作用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的实施。主要职责:1.对法律规定由检察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侦查。2.对于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6.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7.负责其他应当由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着力抓好政治建设。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是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是人民检察事业行稳致远的最根本保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检察事业发展,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讨,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到检察工作全过程。

2.着力服务发展大局。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把握和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罚当其罪,既有效震慑犯罪,又努力减少对抗、增进社会和谐。发挥检察职能,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深入开展企业合规改革,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牢固的法治保障。用好“检察建议+调研报告”模式,加强向区委的请示报告,更高层面凝聚呈贡社会治理合力。

3.着力强化检察监督。牢牢把握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主责主业,各项检察职能内在统一于法律监督这一宪法法律赋予的根本职责。充分理解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个重在”要求,下大力气反思、解决是否存在不会、不敢、不精、不硬等问题,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促进呈贡检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4.着力抓好“两法衔接”。“两法衔接”是检察机关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衔接配合,共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共同推进平安呈贡、法治呈贡建设的重要内容。要以开展不起诉案件反向衔接专项监督工作为抓手,一方面对不起诉但需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另一方面进一步畅通线索来源渠道,完善“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录入、分析和定期通报机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50人,工勤人员编制5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5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车辆编制10辆,实有车辆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1,874,133.4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724,133.42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7,15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036,665.63元,降低4.5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在职在编人员减少,相应的人员工资、社保缴费等各类人员经费减少;二是2024年非同级财政拨款保障的专项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724,133.42元,其中:本年收入14,724,133.42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724,133.4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786,665.63元,降低5.07%,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在职在编人员减少,相应的人员工资、社保缴费等各类人员经费减少;二是2023年年初预算包含了3人退休所需的职业年金记实资金,2024年年初预算减少该项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874,133.4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724,133.42元,其中:基本支出14,224,133.4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86,665.63元,降低5.24%,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在职在编人员减少,相应的人员工资、社保缴费等各类人员经费减少;二是2023年年初预算包含了3人退休所需的职业年金记实资金,2024年年初预算减少该项资金;项目支出500,000.00元,与上年一致。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9,896,066.01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1,440,000.00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500,000.00元,主要用于检察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78,331.04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00.31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工伤保险及工勤人员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32,425.95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04,435.32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4,806.24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等其他保险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919,668.55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采购预算总额2,60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60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23,000.00元,较上年增加120,000.00,增长59.1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降低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次,共计接待4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2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20,000.00元,增长6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2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20,000.00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增减变化原因是2023年本部门1辆执法执勤车辆已达到强制报废条件,无法继续使用,按照流程作报废处理,为满足执法办案需求,2024年申请购置执法执勤车辆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部门认真按照《预算法》和预算绩效管理一系列文件精神,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财政厅统一要求,在编制部门预算时,我部门严格按要求编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上报、同审核、同批复”,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项目均按要求编报了绩效目标,预算项目编报绩效目标的比例达到100%。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一是用心做好“平安答卷”,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全力投入平安呈贡、法治呈贡建设,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有力、平稳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年适用率达80%以上;加强职务犯罪案件的介入工作,推进监检衔接机制改革工作,提前介入监委调查案件率达100%;二是精心做好“公正答卷”,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落实宽严相济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持续做好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全年建议变更并获得采纳数量不少于25人。办理民事和解案件不少于10件,纠正民事审判执法活动违法案件不少于5件;三是倾心做好“民生答卷”,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做好检察环节接待来信来访工作,确保“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落实到位,实现所受理信访案件7日内回复;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全年开展司法救助不低于12人。

非同级财政保障(特定目标类)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一是用心做好“平安答卷”,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全力投入平安呈贡、法治呈贡建设,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有力、平稳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年适用率达80%以上;加强职务犯罪案件的介入工作,推进监检衔接机制改革工作,提前介入监委调查案件率达100%;二是精心做好“公正答卷”,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落实宽严相济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持续做好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全年建议变更并获得采纳数量不少于25人。办理民事和解案件不少于10件,纠正民事审判执法活动违法案件不少于5件;三是倾心做好“民生答卷”,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做好检察环节接待来信来访工作,确保“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落实到位,实现所受理信访案件7日内回复;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全年开展司法救助不低于12人。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国土资源气象、住房保障等支出。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结余结转: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指人民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748,370.3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558.67 元,降低1.72%,主要原因分析为在职在编人员减少,相应的公用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32,905,740.62元,其中,流动资产4,002,194.63元,固定资产28,903,545.9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54,419.0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73,768.1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05,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70项,账面原值1,951,034.63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 年 12 月(2024 年 1 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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