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 项目名称: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择优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入围比选。
1.2 比选范围: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近三年度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1.3 代理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在服务内容、价格等基本属性不变的情况下,根据上年考评情况,由甲方决定是否续签次年合同。
1.4服务地点:按招标人具体项目要求
1.5 入围家数:3家
1.6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对招标投标相关法规及政策文件要求,以及招标人提出的合法、合理要求。
2.资格要求
2.1比选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年度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比选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5参与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比选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6比选人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备案登记;
2.7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请于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5月29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到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611室(盘龙区北京路1008号)获取比选文件。
3.2报名时须提供下列原件以供审验,如有不符或遗漏,将拒绝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须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法人签字确认)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4.比选文件的递交
4.1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6月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4.2 比选文件递交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611室(盘龙区北京路1008号)。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确认
请于2026年5月29日 17 时 00 分前以电话或现场报名的方式予以确认是否参加比选。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1008号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871-66057187
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