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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检察院牵头召开建立昆明市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联动机制会议
时间:2019-09-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9年4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共青团中央《关于确定首批委托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单位的通知》明确了在40个地区开展首批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和团市委被确定为试点单位之一。为推动昆明市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深化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昆明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在前期大量理论研究及实践探索的基础上,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共青团中央《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合作框架协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等文件精神,就建立昆明市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联动机制制定了实施意见并发送给相关成员单位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深入研讨,充分吸收各方意见,9月10 日上午,我院作为联动机制牵头单位,在我院未检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建立昆明市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联动机制会议。会议由我院第九检察部负责人李光辉主持,市中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李光辉首先介绍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特殊程序和理念,以及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项目,然后组织各参会单位研究讨论市院起草的《关于建立昆明市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及部分成员单位之间的联动需求及联动方式。
 
 
市人社局就业局副局长冯云波表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推荐本就是人社局职责所在,因此,为罪错未成年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推荐人社局责无旁贷,会全力以赴履行好成员单位职责。
 
 
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处长李雄建议,可以充分利用民政部门已经建立的困境儿童救助平台,切实把各项工作做实,把各项机制真正落到实处。同时,针对困境儿童救助工作中存在的诸如部分困境儿童无人监护甚至无户籍等情况,建议公检法提供支持予以解决。
 
 
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副支队长王茭璘就建立公检法司之间关于未成年人信息的流通平台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并表示具体如何操作还需相关各方深入研究。
 
 
市卫健委副主任普亚馨表示,下一步会出台相关文件,推动医疗机构建立未成年人性侵及家庭暴力线索报告机制,并指导有条件的医疗机构配合司法机关开展好性侵案件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工作。
 
 
市教育体育局安全保卫处副处长李明阳表示,会指导学校开展好心理健康教育及辅导,并建立相关机制开展好家校共育。关于保留罪错未成年人学籍帮助其完成义务教育方面,可能需要就个案加强协调予以解决。
 
 
市财政局行政政法处处长张敏表示,结合各家对财政资金支持需求,会积极争取为各成员单位开展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相关工作提供资金保障,积极配合办理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手续,并向上级财政争取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相关专项资金。
 
 
市妇联副调研员陈守志表示,对贫困儿童和失学儿童的救助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之间的协作,还需要相关成员单位之间通力合作才能真正将工作做出实效。
 
 
市关工委常务副主任管宏亮表示,云南省未成年人犯罪情况非常不容乐观,因此,建立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对犯罪未成年人及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有针对性的帮教和救助正当其时,非常重要也非常必要。
 
 
团市委兼职副书记周桂红和权益部兼职副部长陈薏净表示,团市委与昆明市检察院作为全国首批40家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共建单位,会在司法社工的培养和司法社工工作规范化方面做出自己应有的努力。
 
 
市中院未成年人审判庭副庭长赵敏表示,研究制定普遍适用于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社区矫正等刑罚执行环节的社会调查规范非常有必要,一方面可以切实发挥社会调查报告本身的作用,另一方面从源头阶段就严格按照统一规范开展社会调查并制作出高质量的社会调查报告能大量节省人力、财力并提高工作效率。
 
 
市司法局缪刃表示,市司法局虽然已经在成立自己的司法社工机构方面做出了相应探索,但是司法社工及其机构的成长、成熟还有待时间的积累及各方的努力。在推动社会调查工作规范化方面,会结合自身已有工作经验,与公检法通力合作。
 
各参会单位对建立联动机制和构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均给予了一致认可和高度肯定。所有参会人员均表示会结合各自职责职能,全力以赴做好相关工作,共同为进入司法环节的未成年人提供救助、帮教以及就学、就业等机会,构筑起政府层面的支持,与社会层面支持和个体支持一起,共同建立起昆明市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 
 
文字丨赵庆莉
图片丨昆明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
来源|昆明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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