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以及司法改革的相关要求,近日,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晓红,副检察长邓水云列席了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此次审委会会议研究讨论了一起刑事抗诉案件。
会上,李晓红检察长全面听取了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案件的审理情况后,就案件定性、犯罪事实、法律适用、量刑建议等情况全面充分地发表了列席意见。
李晓红检察长表示,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不仅是现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更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抓手。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有利于检法两院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沟通和协调,保证准确有效的执行法律,提高案件审理的透明度,确保裁判客观公正,共同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
李晓红检察长同时也强调,在下步工作中,我院将把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作为强化法律监督的重要举措,探索完善具有地方特色的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的新模式,不断完善法律监督职能,提升法律监督效果。同时,也要以此为平台和契机,改进检察工作,提高检察队伍的能力素质,提高办案质量,进而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
文字丨姜姝
来源|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