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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我院10名老同志获得“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
时间:2019-10-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0月8日,我院一片祥和喜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活动热烈持续中,特别邀请全院离退休老领导、老同志和市院全体领导班子成员齐聚一堂,向我院10名离退休老同志颁发“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共庆重阳佳节,共谋昆明检察事业发展。
 
 
在座谈会中,我院党组书记、李晓红检察长代表市院党组、全市1800名检察干警,向出席座谈会、荣获“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的老同志和家属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此次我院受昆明市老干局委托,向荣获纪念章的老同志颁发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凝聚力和感召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院党组书记、李晓红检察长在致辞中,表示伟大出自平凡,平凡造就伟大。此次荣获纪念章的老同志,都是建国前参加过革命工作的老战士老同志,年龄最大的96岁、最小的88岁,有的曾经在领导岗位工作,获得过最高检察院的嘉奖;有的在一线岗位一干就是一辈子,奉献了青春年华;虽然工作内容不同,但都是共和国法治建设的普通一员,都以自己的平凡岗位,铺垫了昆明检察事业、国家法治、繁荣富强的基石。在老同志的身上,折射着昆明检察事业的发展,每一枚纪念章上,都同样纪念着共同奋斗的经历。
 
 
在讲话中,李晓红检察长回顾了昆明检察事业走过的历程,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一届届班子和一代代昆明检察人的团结拼搏下,昆明检察事业始终紧跟党和国家的发展步伐、与人民的期盼同向,与法治昆明建设同行,无论是奠基初创、恢复重建,还是探索创新、全面发展,都凝聚着一代又一代的青春汗水,也饱含着每一位老同志在平凡的岗位上奉献自己的一生。从北京路103号旧址、大树营机关、还是今天的北京路1008号、未来的呈贡新片区,从大盖帽、橄榄绿、到检察蓝,每一身制服、每一个办公地址,都记载着昆明检察机关不平凡的发展历程和辉煌成就,也雕刻了每一位昆检人、每一位老领导、老前辈、老同志的芳华和梦想。这些都是全市检察机关的宝贵财富,是昆明检察文化的重要内涵,也是我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传承发展的不竭动力。
 
随后,我院党组书记、李晓红检察长向获得荣誉的老同志亲自颁发“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
 
 
 
 
 
 
老同志们纷纷表示,获得“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万分荣幸,感谢党和国家仍然记得我们,感谢党和国家的对老革命老同志的厚爱,并衷心感谢昆明市检察院对老同志的精心照顾。这是一份沉甸甸的荣耀,也激励着我们不忘初心,对党和国家的法治事业鞠躬尽瘁,我们心怀感恩,牢记使命,为国奉献一生。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颁发给下述对象中符合条件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健在的老战士老同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及以上荣誉并健在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因参战荣立一等功以上奖励并健在的军队人员(含退役军人);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作出杰出贡献的国际友人。
2019年1月1日以后去世的,在此次发放范围之内。
 
纪念章使用铜胎镀金材质,通径为50毫米,主要元素为五星、“70”飘带、团锦结、如意祥云和光芒,主色调为红色和金色。核心部分为五星,代表国家荣誉。“70”飘带象征中华人民共和国70年奋斗历程。团锦结环绕在五星和“70”飘带周围,寓意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愿景。章体外环以如意祥云、光芒构成,象征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同时表达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日,礼赞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辉煌成就,以及在70年辉煌奋斗成就的基础上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坚定决心。
 
 
 
 
 
 
文字 | 杨茹
图片丨相媛
来源 | 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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