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文化>>检察风采
2018年上半年昆明市检察机关表彰奖励对象先进事迹(十五)——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受表彰的个人
时间:2019-03-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8年上半年,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共有十六名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和嘉奖。

 

 

个人三等功:刑事执行检察局 主任科员 代勇

      从事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工作期间,积极探索“人权保障用证据支撑、过度维权用证据平息、严重侵权用证据指控”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参与相关工作指引的研究制定。2018年,在腰椎间盘疾病发作的情况下,带病参与相关案件的调查工作,直到调查工作结束后才到医院进行治疗,得到领导、同事的一致好评。

 

 

 

个人三等功:侦查监督处 主任科员 王珏

      她协助处领导抓好全市侦监业务考评工作,强化对侦监业务考评工作动态管控,年审查全市诉讼监督备案案件上千件,提出审查意见,强化监督质量,努力提升全市诉讼监督案件水平,实现了全市侦监业务考评工作稳中求进的目标。2018年全市侦监业务工作在全省侦监业务考评中再次蝉联第一,并且超出第二名近20分,全市侦监业务工作自2015年以来连续4年名列全省第一。另外,王珏同志还参与审查了影响较大的反腐败系列专案中的部分案件,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加班加点、夜以继日,成绩突出。

 

 

个人三等功:侦查监督处 副主任科员 王晓婷

      针对旅游市场乱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2017年6月,她草拟了《打击旅游市场违法犯罪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2017年11月,会同昆明市公安局、昆明市工商局、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联合签发了昆检联发(2017)5号《打击旅游市场违法犯罪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并下发全市检察机关贯彻执行,该意见获得昆明市市长签批。《意见》的联合签发,成为我市打击旅游市场违法犯罪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第一个规范性文件,对我市行政执法部门与刑事司法部门密切配合打击旅游市场违法犯罪提供了指导。

 

 

个人三等功:公诉一处 副处长  王蕾

      2017年至2018年度,她带头承办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办理的一起金融凭证诈骗案,涉案资产数额巨大,涉及昆明地区多个企业,通过案件办理提供司法保障,助力当地经济稳定和发展。同时,她还参与办理了涉及全国百名红通人员的案件。

 

 

个人三等功:公诉一处  副处长  王海天

      在2017年至2018年的审查起诉工作中,王海天同志带领专案小组办理了一起涉黑专案,承办了各类审查起诉案件数十件。在审查起诉工作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其中,某涉黑专案的庭审示证、质证、公诉意见,获得了旁听群众和新闻舆论的高度评价。

 

 

个人三等功:公诉一处  科员  巫琳

      2017至2018年参与办理了某黑社会性质案件,顺利完成了审查起诉工作,在办理专案的同时还兼顾办理了其他各类案件数十起,其中包括合同诈骗案、走私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等一系列疑难、复杂案件。在任务繁重的情况下,爱岗敬业、勇挑重担,为公诉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

 

 

个人三等功:公诉一处 主任科员 许龄心

      2017至2018年参与办理了某黑社会性质案件,顺利完成了审查起诉工作,指导侦查机关完善证据,并追捕追诉嫌疑人,保障了该案顺利起诉。此外还办理了各类审查起诉案件数十件,参加省、市组织的案件评查二次。曾荣获昆明市“十佳公诉人”称号。她精通业务、勤于钻研,展现了人们检察官的精神风貌。

 

 

个人三等功:公诉二处  主任科员 黎国梁

      黎国梁同志从检十余年,一直战斗在公诉办案一线。他勇于担当,多办案,办疑难案,2018年办理一审公诉案件数位居全院第一。他在工作中孜孜以求,努力学习法律知识,法学功底深厚。在办案中往往能提出深刻独到的见解,切中案件要害,体现出厚实的法律学识和严密的证据逻辑。黎国梁同志深知,每一个案件都直接关系着当事人的权利、自由,甚至是生命,直接关系着一个甚至几个家庭的幸福与悲欢,因而全身心投入每一起案件,细致审查每一细节,不放过一处疑点,精雕细琢每一份文书,以匠人精神夯实定罪证据。所办理的案件审得清楚、办得漂亮,令被告人信服,让被害人亲属满意,真正践行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

 

个人三等功:公诉四处 科员 李昀臻

      2017年下半年至2018年5月1日,李昀臻同志共办理和协助办理多件二审案件、不诉报批案件、请示案件和其他案件,并多次听取抗前请示汇报及各类案件汇报。办理的抗诉案件改判率较高。同时,李昀臻同志还承担部分综合工作,撰写了全市公诉工作总结、省院组织的调研报告5份。

 

      李昀臻同志平时坚持业务理论及综合类知识的学习研究,不断提高公诉办案和业务指导能力,努力钻研法学理论,并与公诉实际工作相结合,参与撰写的调研课题《公诉环节非法证据排除之难点与对策研究》荣获省委政法委调研论文一等奖。

 

      办理的某危险驾驶抗诉一案中,李昀臻同志审查案件细致入微,出庭发表抗诉意见中做到了法、理、情多元评价标准及层层推进分析说理,最终二审抗诉成功,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个人三等功:民事行政检察处 科员 吕敏

      在审查办理某工商行政登记案中,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被全部采纳,人民法院重审后判决撤销了相关的违法行政行为,避免了价值上亿元的财产权益直接遭受违法行政行为侵害的情形发生,凸显了检察机关通过行政诉讼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作用。作为检察干警,他从每一个案件,每一道程序,每一个细节做起,以积极的态度和准确的定位在办案工作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的作用,注重检察监督实效,实现高质量监督,做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检察产品。

 

个人三等功:控告申诉处  副调研员 张卫宏

      他参与制定了精准扶贫工作计划,圆满完成了精准扶贫的各项工作。圆满化解了多起“集体访”“常访”和“闹访”的问题。从2017年下半年至今共辅助检察官受理民事行政案件百余件,值班接待70余天百余人次。

 

 

个人嘉奖:公诉一处 科员 彭舒

      2017至2018年参与办理了某黑社会性质案件,顺利完成了审查起诉工作,期间还办理各类公诉案件数十起,包括参与承办某金融凭证诈骗案。在审查起诉工作中严格把关案件定性,深挖细查,纠出漏犯、漏罪,并坚决予以追诉。

 

 

个人嘉奖:监狱检察处处长 马锐萍

      马锐萍同志积极组织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评选活动,其推荐报送的昆明地区的典型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精品案件及优秀案件,获评案件数约占全省的一半。其个人独立承办的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整理汇编近12万余字《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手册》,从规范审查机制、统一司法标准、完善系统运行等方面入手,推动昆明地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从零基础摸索到规范化办理转变,该工作手册被省院在全省推广;在“昆明市检察机关首届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中,马锐萍同志以全市第一的优异成绩代表昆明地区参加全省业务竞赛,并再次以第一名的好成绩勇夺全省“业务标兵”称号。

 

 

个人嘉奖:刑事执行检察局 主任科员  袁文起

      在组织开展第五届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规范化创建工作中,袁文起同志作为市院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紧紧围绕申报、初评、迎检等重点环节,认真领会上级精神,制定创建方案,细化考核标准,总结工作亮点,规范申报材料,深入三十个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分类指导、蹲点帮扶。通过合力创建,全市五个派驻检察室被高检院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二十五个被评为二级规范化检察室,实现了争先进位的目标。

 

 

个人嘉奖:刑事执行检察局 四级检察官 梅廷婷

      她自担任检察室负责人以来,全面规范履行监督职责,确保监管安全,监狱连续5年未发生罪犯非正常死亡、脱逃等监管安全事故;检察室连续两届被省院评为二级规范化检察室。调岗到监外执行检察组后,通过制定监外执行检察办案指引,统一执法标准、规范办案流程,通过开展巡视巡回检察,加强对县区院的指导,全市办理监外执行违法违规案件数大幅提升。2018年在第一届昆明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业务竞赛中,荣获“业务标兵”称号。

 

 

个人嘉奖:侦查监督处 主任科员  高勇

      2017年5月来,他办理了多起审查逮捕案件、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立案监督和不批捕复核案件及侦查活动监督案件,备案审查300多件案件。此外,他还办理多件公诉案件,参与办理专案。还参加了省院组织的关于“校院贷”的调研及高检院相关调研活动,积极搜集并撰写材料,工作能力较强,成绩突出。

昆明检察
昆明市人民检察院简介
昆明市人民检察院领导
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机构
举报中心
举报中心
网上信访大厅
网上信访大厅
律师联络平台
律师联络平台
检察长信箱
检察长信箱
检察日报电子版
检察日报电子版
检察日报电子版
新媒体矩阵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新浪微博
新浪微博
今日头条
今日头条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