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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表彰奖励对象先进事迹——安宁市人民检察院及该院受表彰的先进集体、个人
时间:2019-02-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在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评选表彰活动中, 安宁市人民检察院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荣誉称号。

全国模范检察院:安宁市人民检察院

安宁市人民检察院基本情况

 

  安宁市人民检察院编制人数65人,实有人数65人,负责人为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志刚。现内设机构为侦查监督部、公诉部、刑事执行检察部、控告申诉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案件管理部、政治部、检务管理部8个大部和监察科及派驻温泉街道检察室。

 

获表彰奖励情况

 

  因工作成绩突出,先后获评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最高检首届“守望正义—群众最满意的基层检察院”提名奖、全国检察机关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云南省巾帼文明岗、云南省三八红旗集体等80项殊荣。其中国家级14项、省市级50项。

 

主要事迹

 

  2013年以来,认真履行司法办案和检察监督主业,探索和实践出具有安检特色、区位优势和时代风采的“安宁模式”“地域标志”“人文高地”,检察工作整体推进,各项工作业绩在全省市名列前茅。2017年,在昆明市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考评中名列第一,荣立集体二等功。

 

(一)勇于突破,开创检察工作“安宁模式”

 

  “全国首创”环境资源检察的“安宁样本”。率先在昆明市成立了环境资源检察科,负责昆明地区晋宁、富民、禄劝及安宁市的环境资源类案件;率先在市环保局设立检察官办公室,专人负责监督将两法衔接落到实处;率先实行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人“补植复绿”机制,建立了全国首个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人植树造林警示教育基地,已植树造林近2000亩。工作成效被《人民日报》、《检察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报道。

 

  “全国推广”公益诉讼的“安宁经验”。支持提起了全省首例破坏生态植被环境公益诉讼,首次在全省以原告身份提起保护生态环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2次向涉案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促使该行政机关从2家违法企业收回国有土地,其中一件被最高检作为首批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在《检察日报》进行全国宣传。近期,针对享誉全国的安宁温泉近年来水资源管理混乱的问题,立办了20件具有较大影响的水资源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件。公益诉讼工作经验在全省作为典型推广并由省院推荐与其它省市院进行交流。

 

  “全国宣传”预防工作的“安宁品牌”。通过搭建了全市各部门协调参与的预防职务犯罪社会化格局,在全国首创建立了安宁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不良信用查询系统,实行检察约谈、查办职务犯罪定期通报、岗位风险点提示等制度,推出“防腐共建墙”“预防好声音”等形式,构建职务犯罪预防的立体网络。预防工作报告获评高检院“十佳年度报告”、案例分析、检察建议分别获评省院“十佳案例分析”“十佳检察建议”。预防工作被大检察官在《检察日报》专题推荐。

 

(二)紧扣特色,打造检察工作“地域标志”

 

  刑事执行工作在“负重”中拓展“分类特色监督”。作为刑事执行监督任务特别繁重,在全省甚至全国都少见的基层检察院,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强化分类监督,针对省三监关押全省重刑毒品犯的实际,重点做好监管安全工作;针对安宁监狱关押全省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的实际,协助司法机关和纪委监察委做好补侦、深挖、退赃等后续工作,并加强流程监督;针对省未管所关押全国近六分之一重罪未成年犯的实际,重点做好未成年犯帮教工作。

 

  未检工作在“创新”中整合“特有社会资源”。以检察院为龙头,有效整合安宁市域内学校、大型国企、省未管所、职教园区等资源,与昆明市检察院共同申报“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项目,在省未管所组织和开展“黄丝带”志愿服务、“向日葵青春课堂”帮教活动;依托该基地项目的建设启动,与省未管所、市教育局联动,支持和推动九年义务教育走进“高墙”行动;与全省著名专业矫治问题未成年人的“好孩子”学校建立合作机制,借助该校在心理疏导、矫正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开展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和未成年被害人的关抚工作;创新与省未管所、昆钢集团合作建立未成年人回归就业帮教机制,使涉罪未成年人通过帮教考察、技能培训直接进入国有企业就业,将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工作落到实处。

 

  派驻街道检察室在“延伸”中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在全市9个街道设立了检察联络站,在97个村社区聘请了检察信息员,设置了“检察信箱”,搭建起以检察室为平台、以联络站为支撑、以信息员为纽带的基层检察工作新格局,利用基层工作优势发现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利用检察联络站平台拓展民行案件来源,利用检察信息员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实现了检察职能与基层接访、矛盾调解、法律咨询工作的一体化,打造人民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

 

(三)凝心聚力,建设检察工作“人文高地”

 

  文明引领,激发奋进动力。继2015年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以来,坚持将精神文明建设与检察工作相结合,不断提升检察文化建设层次,注重挖掘自身文化底蕴,以“精白乃心、恪遵法纪”作为院训;充分发挥“文化润检”的作用,以“我的检察·我的家”为主题,打造内容丰富的楼层文化;设立开放式书吧、“悦读驿站”、荣誉陈列室、检察文化园林等文化场所,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云南省总工会职工书屋、书香昆明公共阅读服务示范点。

 

  党建聚力,厚植发展根基。充分发挥院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总支先后获评昆明市“基层党建示范点”“机关示范党支部”等6项荣誉,被省委组织部推送为全省“两学一做”学习榜样。在党建引领下,以全省首批“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为平台,打造独具检察特色的机关廉政文化名片,先后有100余家省内外单位及法国巴黎高级检察官彼尔·德拉特等1万余人参观学习。独具匠心设计的安宁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被著名民法学家梁慧星教授、刑法学家陈兴良教授给予了高度评价。自2016年6月至今,已接待市域内外300余家单位2万余人次,被评为云南省预防职务犯罪优秀警示教育基地。

 

  素能为先,助力创先争优。以争创文明示范窗口、岗位能手活动为结合点,成功创建了省巾帼文明岗、省三八红旗集体、昆明市工人先锋号等称号,涌现出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侦防业务竞赛标兵、检察宣传先进个人、检察业务专家、全省检察机关“预防素能比武优胜标兵”等143名干警受到国家、省市级表彰的业务能手和办案专家。以“检校合作”为切入点,先后与云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5所高校建立检校合作关系,提升检察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水平,5名干警被评为全国、省市级检察业务专家;参与的国家级课题被教育部批准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申报的精品课题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精品课程”。10余篇理论文章在国家级、省级刊物发表,17个调研课题获得省市级调研成果奖。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安宁市人民检察院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科学定位、全面履职,为实现安宁发展新跨越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2018年上半年, 安宁市人民检察院共有一个部门和一名个人荣立集体三等功和个人三等功。

 


集体三等功:安宁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安宁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先后完成了全国文明单位、最高检首届“守望正义—群众最满意的基层检察院”提名奖、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等创建工作;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出具有安检特色的党建工作“安宁模式”。连续4年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检察宣传先进单位”,1名干警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

 

 

 

 

个人三等功:民事行政检察科科员龙涛

  龙涛同志2017年以来先后荣获云南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释法说理”业务竞赛第一名,全国检察机关侦防业务竞赛标兵,滇中产业新区优秀青年志愿者,安宁市优秀团干部,安宁市人民检察院先进党员等荣誉。她以第一名成绩荣获全省“释法说理业务竞赛优秀选手”称号,在任预防科负责人期间,预防科连续五年在昆明市预防业务考核中获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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